在最近的報章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被屢次運用在各種社會事件的評論中,有幾處甚為不妥,大有重新研究這個八字成語的必要。
語出論語˙衛靈公: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被看作儒家待人處事的核心價值之一,提示人們在處理思考問題時,尤其是在和別人有衝突矛盾時,能換位思考,看看有哪些自己的所作所為是自己也不能接受的,從而達成相互尊重,理智解決爭端。
比如在前不久「港人名店驅逐門外拍照港人事件」中,東方日報將其運用到關聯到在港菲傭等問題上,就此成語運用上是一個比較妥當的例子:
「香港人不忿被名店歧視,但會否同情同樣被歧視的外傭、南亞人士以及新移民?」未過一天,已獲六十多名網友以「大拇指」表示認同,反應之熱烈出乎意料。網友所認同者,相信是此提問帶出的反思:「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乃普世價值,不欲被歧視,便不要歧視他人。亦顯示有不少市民,對由於外傭居港權爭議、「雙非嬰」壓境、「廣東道無廣東人、北京道全是北京人」現象,引發的港人仇外、排外情緒,不以為然。
東方日報把相互尊重看作為人處事的普世價值,由此及彼,談論到港人對移民群體的態度何嘗不是和名店之於店外拍照港人類似。當說起普世價值,這裡有一個假設,其為這樣的價值觀是四海皆準的,說的白一些,港人覺得相互尊重很重要,從來以此來衡量名店的行為不妥;菲人雙非人北人也認同同樣的價值理念,進而判斷港人仇外排外是同樣的不妥行為。同樣的事件中還能為此成語解讀第二個假設,即這兩方面的認為都是由同一個主體所發出的,前者港人把自己作為承受客體,認為名店驅逐港人不妥;後者港人把自己作為主體,認為港人歧視外人不妥。
這兩個假設對於此成語的重要性在于,如果第一個假設不成立,其常常被有意或無意替換成‘己之不欲欲施於人’,即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他人,要求別人理解和接受自己的好意,不管別人是否認可這樣的價值。而第二個假設如果不成立,其就轉變成‘我所不欲勿施於我’,亦即我不會對你這麼做,你也不要對我這樣做。
相對於東方日報這種自我反思的做法,常常有報章把此成語用語在爭辯中把自己放在防守的姿態,以此轉換攻防,以起到偷換概念的作用。比方說看一則人民網體育版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新聞:
(…)比赛结束时,率先到达终点的佩尔索发现大屏幕上居然没有自己的成绩,大大的DQ(取消资格)字样格外刺眼。(…)不过这只让佩尔索虚惊了一场。(…)国际游联技术委员会(…)最终决定把金牌“还”给佩尔索。(…)罗甘当知道自己金牌变银后,首先去祝贺佩尔索,并表示佩尔索的确最强,他获胜是应该的,其态度令人赞赏。(…)这一切与几天前北岛康介击败美国人汉森在100米蛙泳中登顶时,美国队员和媒体的反应形成了鲜明对比。当时,佩尔索立刻跳出来说北岛比赛中打了“蝶泳腿”,应该算犯规,意思是日本人“骗”走了他的队友的金牌。美国媒体也用“出人意料的胜利”等词语来表达酸溜溜的感情。
(…)如果有些人自以为天下无敌,一旦有意想不到的对手挑战自己的权威,就想在格言中注入“更挑剔”字样,即使拿不走别人的金牌也要让对手的金牌贬值。这种狭小气度,这种卑琐做法,与奥运会的和谐气氛格格不入,最后遭人不屑的只能是自己。
先假设报道是客观的。这其中记者所秉持的公理是‘裁判的决定不容质疑’。这其中展开颇多,比方说,美国人如果不想别人质疑自己的能力,他也不应该质疑日本人的能力。其中更增加很多提示内容,比如说,美国人相比澳大利亚人罗甘太小气,太自傲,不能接受被打败的事实。就算这些缺点美国人都具有,他也有根据事实质疑的权利,毕竟最后的判决是由委员会作出,而不是大家投票决定。至于这个委员会操作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否受到这种质疑的影响而影响判断,这都是外话。标题虽然规劝美国人勿施于人,却是记者以一个别人未必认可的道理来衡量别人。
另一则新闻来自最近沸沸扬扬的越狱事件。保持数日缄默的国内媒体终于开始做出各家对此时间的报道和观点看法。其中北京日报载:
(…)试想,假如在声势浩大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他国驻美使馆也如此兴致勃勃、明目张胆地接待美国政客口中的“刁民”、“暴徒”,支持他们“现在就革命”、“重塑美国”,那么美方的反应又将是如何?(…)
(…)事实证明,中美关系要发展,主要障碍在美国。美国必须学会尊重中国的核心利益,必须学会适应与中国平等相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打着“人权”、“自由”、“民主”等旗号制造事端,只能是自曝其丑,对中国不起作用,对美国自己更没好处。(…)
这篇文章无论在论调或陈列事实方便都算同类的代表作,其中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词运用之上更多有商榷之处。文章主旨欲批评美方没有在相互尊重上解决问题,做出一些在中方看来有损(美)国格的事情,结果扩大争端,不仅于事无补而且走向了‘合作双赢’的反面。这样的中心思想和文中所寻找的各种材料都没有问题,然而议论的假设,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体现出来的议论出发点存在缺陷。按照文章中运用此成语的逻辑,‘打着“人、自、民”等旗号制造事端’,是主体自己不想承受的,而同一主体也不应该施加与别人。按照前一段‘占领华尔街’一段的假设,这里的主体可以理解为美国,或者更加准确地,美国政府。而美国政府并不介意别人‘打着“人、自、民”等旗号制造事端’,因为他们就是这样立国的。记者此处更准确的表达是‘我所不欲勿施于我’。
这两个逻辑上的假设其实是统一的。因为如果主体分离,必然会有各自认定的‘共识’不共的可能,这样一来换位思考也就缺乏了其成立的前提条件。人民网游泳金牌新闻和北京报越狱事件各自所采用的素材成立,观点也颇主流,主旨大要契合中国儒家思想。然后孔子论语观点那么多,不妨从中发掘其他更有潜力的成语加以运用。



